蚌埠市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新进人员
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面试工作的领导,按照《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遵循德才兼备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此次面试工作。参加面试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国家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院2017年计划招聘7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表。设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原则上笔试成绩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特殊岗位不能达到1:3的,笔试成绩达到50分即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bbszyyy.com/)。
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专家3人和外单位专家4人组成,本院专家人选由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外单位专家由卫计委从专家库中统一抽调。
三、 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专业操作、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的程序是:向考生当场宣布考场纪律→封闭候考→抽签确定顺序→引导员引入考场→主考官提问、现场测试→答题→考官评分→统分员统分→监督员核分→主考官宣布成绩→引导员引导退场。
考生抽签后按照抽签号由小到大依次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几位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四、面试的成绩合成
详见《蚌埠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设面试合格线,原则上面试成绩达5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加权合成最终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额时,按加权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的时间、地点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 上午8:00
2、报到时间:2017年4月30日 上午7:00,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2、地点:蚌埠市淮上大道4339号,蚌埠市中医医院。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七、面试工作的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面试考评小组,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八、其他
联系人:许老师 苏老师
联系电话:3579363
监督电话:(0552)3132033(蚌埠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52)3132092(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
2017年 4月20日
附2017年蚌埠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2017年蚌埠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
岗位名称 |
招聘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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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护理 |
30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
输血科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信息室 |
2 |
计算机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卫生管理 |
2 |
会计、卫生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影像中心 |
2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功能科 |
2 |
超声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康复科 |
4 |
针灸推拿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医学工程部 |
1 |
医学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防保科 |
1 |
医学营养 |
本科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急诊科 |
2 |
急诊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重症医学科 |
2 |
重症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胸外科 |
1 |
胸外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泌尿外科 |
2 |
泌尿外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普外科 |
2 |
普外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脑外科 |
1 |
脑外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中医骨伤科 |
2 |
中医骨伤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心内科 |
2 |
心血管内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神经内科 |
2 |
神经内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脾胃科 |
2 |
中西医结合消化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内分泌科 |
2 |
内分泌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妇产科 |
2 |
妇产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儿科 |
2 |
儿科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五官科 |
1 |
临床医学 |
硕士及以上 |
统一按市卫计委招聘规定执行 |
特殊岗位 |
合计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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