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

皖教秘科〔2016〕86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机衔接,根据《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科教秘〔2015〕183号),组织制定了《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作者:admin

1234567891098765432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