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和甲状腺癌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国卫办医函〔2016〕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慢性疾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了乳腺癌和甲状腺癌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胡瑞荣、王毅
电话:010-68791885
传真:010-68792963
邮箱:bmaylzyc@163.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孟庆彬
电话:010-59957680
传真:010-59957684
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乳腺癌和甲状腺癌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docx

乳腺癌和甲状腺癌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

附件2.乳腺癌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docx

乳腺癌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附件3.甲状腺癌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docx

.甲状腺癌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作者:admin

1234567891098765432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