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数字影像服务”试行价格公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徽医学影像互联互通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医疗资源共享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我院经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价格备案同意,我院新增数字影像服务。

根据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数字影像服务目及试行价格的通知》规定:在患者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提供数字影像服务。数字影像服务试行价格:20元/次,试行价格执行期为2年,试行价格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服务期限:门诊患者15年,住院患者30年。期间在我院就诊还可调阅患者本人在安徽省内其他医疗机构数字影像服务的历史检查影像。此价格自公示一周后开始正式执行。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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